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围脖:堆堆带我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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蹴鞠rps(穆厄&罗伊勒)、《敦刻尔克》相关(主火车组)、Bon Jovi

Fever【火车组】

BGM-Fever

Alex/Tommy


这是早上,我知道这是早上。我的表已经停了,一天或者两天以前,那时我从汽车旅馆出来,我的箱子从门里飞出来,铁皮包着的角撞在表盘上,我心疼得不得了。玻璃差不多碎成粉末了,只有边缘的几片可怜巴巴地挂在上面,我把它们拔下来,用左手拽下领巾把它们包起来塞进夹克内袋里。时针断了,表盘上有个尖锐的凹陷。报废了。我大声咒骂把箱子扔出来的人,还有那扇门背后的所有人,我的喉咙生疼,好像里面有一大把沙子,但我还是不停地骂。旅馆门紧闭着,他们假装听不见,假装没有害怕,那些美国佬。后来我干咳起来,只好停下,那些幸运的混蛋松了口气。我一边咳一边捡起箱子,走去找我的车,那个被我揍了的软蛋在树后面看着,那是什么树?英格兰没有这种树。他以为我没看到他,那头姜黄头发扭扭捏捏地杵在树枝后面。我瞪着他,那头黄毛抖了两下,从灌木丛里跑了。

被旅馆赶出来似乎有点丢面子,但是看到那个软蛋我就想起来我不是唯一一个被赶出来的,更是两个倒霉鬼里揍了对方的那个,我觉得好多了。

我找到我的车,箱子丢到后座,这样就有理由不载任何一个试图搭车的人了。我发动起车子,这才注意到手腕也疼得厉害,那一下撞得真不轻。我又想起我的手表了,它还在我的手腕上。我下车,去外面买了几瓶啤酒。卖啤酒的商店在旅馆斜对面,店员是个干瘦的毛头小子,穿着发黄的白衬衣,牙齿不整齐,就像Tommy似的。他看见我走进来,两只棕绿眼睛亮起来,也像Tommy似的。我告诉自己对这个小子别太凶。结果商店小子尖着嗓子大叫“我看见了!你那一拳真带劲!我全看见了!”他一直翻来覆去念叨他看见了,一副蠢透了的模样,我怎么会觉得他像Tommy?

回到车里以后我用牙打开一瓶啤酒灌了一大口,然后再慢慢吞咽剩下的。我的右手食指上有个小口子渗出血来,一定是被手表上的玻璃划到了。这种伤口都挺奇怪,刚受伤的时候你都毫无知觉,不疼不痒,后来等到什么它决定醒来的时候才赏给你刺痛和血。也不是那种足够淹没你的疼痛,像子弹和爆炸给你的那样,而是像根细鱼线,又小又微弱,却把你整个灵魂都吊在上面,等着你放胆呼吸的时候就扯上那么一把。我把伤口贴在冰凉的玻璃瓶上,一点血迹留在上面。

我沿着公路开,喉咙疼得很。“我很抱歉。”Tommy说。说这话的时候他蜷在副驾驶位上,眼角发红,活像只刚断奶的猫,好像被捅到喉咙的不是我而是他似的。他三十三岁了,依然像只猫,比起1940年在敦刻尔克的海滩上捡到他的时候不过是眼角多了两道细纹,其他什么都没变。在下一个镇子他跳下车跑出去,我就在车里等,想着要是他丢下我跑了的话我得怎么办。我看着手表,数了三十七个六十秒,Tommy带着一身汗味跑回来,车里更热了。他把小玻璃瓶塞到我鼻子底下,差点打到我的下巴。“抱歉。”他又说。他为什么总是喜欢向我道歉呢?我说你拿的这是什么,他说了一个药名,又长又拗口,只有像他那样的聪明脑袋记得住。

想不起那个药名,但我觉得我需要它,棕色玻璃瓶,白色的小药片。棕色瓶子,白色药片。棕色,白色。棕绿色,Tommy的眼睛。

我说“别大惊小怪的,宝贝儿”,又说“就算你拿把真枪捅进我喉咙里都没关系。”他就用那双棕绿眼睛看着我,哀求我,“别那么说”,认真得简直好笑了。我一直不明白这有什么值得那么认真,也许他自己能说得清,也许到下一个镇子我会找个公共电话问他。他绝对想不到我会给他打去电话,他会被我吓到,在电话那头露出受惊的猫似的表情,跳起来三尺高,那可绝对值回我要投进去的硬币了。

到了最近的镇子我先去买了三明治和啤酒,商店旁边有一家药店,我应该去买那种棕色瓶子装的药片,但走到门口时又觉得其实没有必要。我站在门口,把啤酒换到另一边,抬起左手看表。这是个习惯动作,表早就停了,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又看了好一会儿。有个小姑娘从药店走出来问我需要点什么,我想转身走回车里但这不礼貌。“你就是学不会礼貌,是不是?”Tommy说,因为我叫那个卖牛仔帽的小子离我们远点,而那个小子以为我要揍他。我是懂礼貌的,这一点也应该在电话里告诉他。我说我在找一种棕色玻璃瓶装的白色药片,姑娘说有很多种药都是这样,我得说出它的名字,拉丁文或者美国俚语都行。

“我不知道。”我说。“你随便卖给我点什么药就成。”

她说那不行。又问我生的什么病。我说是喉咙疼,受了风寒。

她叫我等等,然后走回店里,我看见她的围裙在背后打了个歪向一边的结。过了一会儿她又出来,拿了两个玻璃瓶,都是无色。她叮嘱我其中大些的瓶子是适合我的药,如果发热就用另一瓶。递给她钞票的时候她看到我食指上的伤口,又跑回去拿了碘酒和纱布,不许我再递去钞票,硬币也不行。

路上有一个公共电话亭,我假装没看见。我回到车上,啤酒和报纸包着的三明治放在副驾驶位。我一直开,通红的太阳挂在前头,我猜这条路指向西北方,没准要是一路开下去就能到盐湖城。“管他呢。”Tommy说。

我问他去哪儿,想着我们之中更有计划的那个看起来应该是他而不是我,结果他说“管他呢”,我都觉得有点惊喜了。可是紧接着他又问我想去哪,我拿着张打开以后车里放不下的地图,也想说“管他呢”。后来我们决定了,Tommy闭着眼拿红蓝铅笔在上面画了个圈,我把地图倾斜一点对着最后的余晖,辨认那个圈起来的名字。Tommy凑到我肩上,问我那是什么地方,“洛杉矶。”我告诉他。

“怎么样?”他问。“可以吗?洛杉矶?”我说不管可以还是不可以,关键是这是我们的目的地,这就是让他画圈的意义。然后我们钻进车里喝啤酒,天黑了,他的眼睛在阴影里时不时看我。我在发动机的咆哮里尖叫,嚷着什么“洛杉矶!”还有“我爱洛杉矶”之类的废话,他不再像个保姆一样看我了。

地图被我夹在挡风玻璃上已经有好几天了。我不觉得把一份三年前的旧地图带在身边能有什么帮助,但以防万一,我始终留着它,哪怕只是夹在那儿,而且没有买一份新的。我依然对洛杉矶没什么向往,也不想再去一次凤凰城,其他地方也没什么特别的吸引力。没有目的地,地图就没有任何作用。

太阳在公路的尽头瞪着我,于是我骂了它,可它毫不在意。柏油路反射白光,我的眼球里面一跳一跳地发疼,它为什么还不落山呢?

大多数时间里我喜欢白天,太阳对我没那么多仇恨的时候。夏天的太阳是黄色的,热辣辣的,车窗玻璃挡不住它。Tommy的额头和鼻尖上都挂着汗水,从另一侧车门钻进来递给我一个棕色玻璃瓶,和那种无色瓶子不一样。他的手心也汗津津的,在玻璃瓶上留下指纹形状的汗渍,他张着嘴唇直喘粗气,呼出的空气也是滚烫的。他向我道歉因为差点打到我,可我不想听他的道歉,我想吻他。

我在后座吻他,他抱着我的脖子吻我。公路旁的路灯亮着和熄着没有多大区别,我看不清他的脸,只能用手心摸到潮热的、颤栗的皮肤和不时粘连的皮革座垫。他衔着我的喉结叫我的名字,声音黏糊糊的,Alex,Alex。

“慢一点,Alex。”“快一点,Alex。”天黑了,Alex。

我停在加油站附近,拆开一个三明治。我尝不出味道,面包片尝起来像瓦楞纸,我把发蔫的生菜和西红柿留到最后,慢慢咀嚼里面不多的汁水。几分钟以后胃里翻腾起来,我推开车门,坚持着跑到最远的一棵树下吐了个昏天黑地。我蹲着,看着十来码开外,我的车子罩在加油站的灯光里。我站起来,感觉一阵头晕,汽油味儿夹在风里扑在脸上。于是我又吐了一回,把胃袋倒得像穷光蛋的钱夹。我踉跄着回到我的车跟前,汽油的味道还弥散着,但我已经没有什么可吐了。我摸了一把额头,发烫。我靠在车窗上,凉爽的玻璃让热度缓和了一会儿,然后玻璃也热起来。

Tommy说我应该吃药。我把胳臂伸长,在车里翻到了那两个被我忘记了的瓶子,拿出小的一瓶,对着灯光,上面说它叫扑热息痛。Tommy倒出几粒白色药片,数出三粒,其余的又倒回瓶子里。我在加油站外面的水管下接了口水。

到处都是汽油味儿,我回到车里把车窗摇起来,只留了几英寸的缝隙用来呼吸,脱下夹克从前面盖在身上,还是觉得冷,可喉咙和鼻子里却像又火在烧。Tommy滚烫的呼吸扑在我的脸上,我爱死这个了。他还要更多,小腿夹着我的腰,身体滚烫地容纳我,乱七八糟的吻盖在我的嘴上,脸上,鼻梁上,下巴上,眼皮上,像洗脸的猫,嘴唇又烫又软。他用破碎的声音叫我的名字,Alex,Alexander,我也叫他,Tommy,Tommy,Thomas。他的心脏在我的手心底下砰砰地跳动,我爱死这个了。

Tommy吻我的喉结,用舌头温柔地舔,还疼吗Alex,他问我。我想说别这么扫兴,但他的嘴唇太柔软,他的眼睛在黑黢黢的车里闪闪发亮,我只能吻他,其他什么都做不成。

够了,他说。可他还抓着我的头发,刚好我也不想停下。他的家伙顶着我的喉咙,明天我可有好果子吃了,我还从来没咬得这么深过。他的大腿在我手里绷紧,我爱死这个了。“抱歉。”他说,慌忙地用手抹我的脸,把从我嘴角溢出来的他的东西抹干净。

我躺在后座上,他把我的腿推到一边,自己也钻进车里,把冰棍从我嘴里拽出去,用手抹掉我嘴边的奶油。他说要给我看个好东西,我说什么?你的好宝贝我早就见过了,而且我每个晚上都能见,只要我想。看着它,他说,听。嘀嗒,嘀嗒。光滑的玻璃上反射出太阳光。“可真奢侈。”我说。“我觉得自己像个乞丐戴了王冠。”他贴在我的手腕旁边笑,我说行吧,我是你的了。我们去哪儿呢?

公路那么长,我们躺在车子里,像两只脏兮兮的、赤裸的鬣狗,他握着我的手腕,嘀嗒。“我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。”他说。他总是有些奇怪的念头。我说我看不出那有什么鬼用。“为什么?”他不再看远处了,他看着我。没有为什么。我有现在就够了。

睡吧,他说。我说睡吧。我把夹克拉高,Tommy说前面是凤凰城。

我闭着眼,不知道他睡了没有。

“还戴着?”Tommy问。下雨了,我该回去了,沿着金丝雀码头走下去。还戴着,我没打算把它扔进泰晤士河。

还戴着呢,我想打电话告诉他。玻璃碎得再也不能反射太阳光,指针也断了,时间都停了,你想要的“永远”现在来惩罚我了。我用右手捂住左手腕上残破的表盘。通红的太阳又升起来了。

我是被加油站的人叫醒的,他们告诉我已经是上午十点钟了。现在我想起来了,原来又过了一天,我加了油,然后就着三明治和啤酒又开了一整天,喉咙依然隐痛。我从夜里驶出来,在清晨开进有一座小镇,在饭馆碰到一个搭车的人,他的嘴里被热狗塞满了,我也是,我饿坏了。我看见他背着一个工具箱,于是问他是做什么手艺的。

“我是钟表匠。”他大着舌头说。我说正好我有块表磕坏了,请他看看。

他就在饭桌上摊开工具箱,各式各样的家什一直摆到我面前。他戴上眼镜,启开手表的后盖,把一堆零件拆下来一字排开,摆弄了半天,然后放下工具,从眼镜上面看我,摇着头:“没救啦。”他说。

我又问了一遍,他凑过来,用小镊子指给我看。“这个地方断了,看见没?‘国王的整个军队也救不了’,没救啦。剩下的零件倒还能卖上八块钱,你要是卖给别人可赚不了这么多,五块钱,最多了。”

我叫他把表重新装起来,他扶了下眼镜,还不死心,嘟囔着说装上了也是块压兜的废铁。我瞪了他一眼,他不出声了。

达克希尔,一个荒唐的名字,也是钟表匠要去的地方,离镇子不过半天路程。他笨拙地挪下车,差一点把工具箱卡在车门口,我从后面把他和工具箱一道推了出去,他回头向我脱帽致意,和这座城的名字一样可笑。我没理会。

车门又一次关上,我独自留在车里,把手表从兜里掏出来,重新戴在手上。它曾经是多漂亮的一块表啊,被Tommy汗津津的手指扣在我的手腕上,碎了的玻璃表面上还曾经有他的亲吻,可它没救了,时间停止了,留给我的是残破的永远,没有尽头。我在这座荒唐的城里,独自坐在车子里痛哭。
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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